2008年11月3日,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,台灣政府派出七千警力重重戒護,理由是「情資顯示,有人預謀暗殺陳雲林」大隊人馬尾隨並且重重包圍圓山。一個民主國家的最大恥辱於焉展開。
說恥辱並不過份,除了暗殺說,台北市警局表示動員三千人警力只為了「避免抗議群眾脫序演出」。但,在國民黨政府眼中,抗議民眾的脫序是指涉什麼?從來沒有人清楚說明過。整個過程中,國民黨政府徹底做到一件事情:隔絕抗議民眾進入陳雲林視線範圍。這並不是避免抗議民眾脫序演出,而是禁止台灣人民對陳雲林表達反感。這些針對陳雲林的抗議,流血衝突,不論理念或目的為何,都不會煩擾陳雲林,他頂多只能從媒體上看到。
北京奧運聖火在法國可以被反對中國的人權運動者澆熄,為什麼台灣人不能對陳雲林表示抗議和不歡迎?這樣的台灣,真的是個民主國家嗎?我們還有言論自由和表達意見的自由嗎?
台灣的民選總統馬英九,擅自決定他所認定的貴客,並且公然的表達他對人民的不信任,全盤否定賦予馬英九總統權力的台灣人民的民主素養,認定台灣人民會有莫名奇妙的「脫序演出」;只為了馬英九個人認定的「貴客」陳雲林其人身安全,完全做到「避免抗議民眾接觸貴客」。
台灣在馬英九的執政下,退回專制時代,由一國之君全權決定整個國家與人民都應該恭迎他的貴客,並杜絕所有言論自由應該允許的多元聲音。在這場以主題已被遺忘的政治大秀中,陳雲林來台的目的從頭到尾都不曾成為焦點,從七千警力動員的這一瞬間,馬英九對台灣人民的蔑視及挑釁正式展開。真正賦予馬英九政治權力的台灣人民,儼然成為被統治階級,必需配合當權者的意志演出,尚未有任何狀況發生,便遭到層層防堵,最基本的言論自由遭到侵害,並且冠以暴民,以及謀殺嫌疑犯之污名。
是不為恥,何恥之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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